機房建置是信息時代支撐政府部門日常運轉的重要基礎設施,對提升政府部門信息化水平、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提高政務大數據開發利用能力,以及推進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都具有重要意義。
這兩年來,我國各地對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亦非常重視,都在不斷加強規劃設計、加緊推進建設,但同時,一哄而上,重複建設、投資浪費、產能過剩等現象也十分突出,亟需規範。
時下,地方政府紛紛推進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
從省級層面看,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已有12個基本建成省級政務大數據中心,15個正在建設,4個正在規劃。
從服務屬性來看,其中24個設計爲單一的政務大數據中心,7個設計爲“政務+行業+產業”雲平臺。
從投資模式來看,已基本建成的12個省級政務大數據中心中,有6個由政府直接投資,4個由省國有企業出資,2個由省國有企業和其它企業合資建設。
從地市和縣區層面看,全國有40%以上的地市、20%以上縣區,正在或計劃開展本地的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
地方政府在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方面能夠投入極大熱情,其原因在於將其作爲地方推動政務應用和促進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與抓手。
一方面,地方政府希望通過建設政務大數據中心爲政務雲、政務大數據等應用提供信息基礎設施,支撐基礎數據庫、主題數據庫和業務數據庫等政務信息資源體系建設,推動政務信息系統統籌集中建設,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進而釋放政務數據紅利,全面提升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
另一方面,它還希望基於政務大數據中心拓展社會服務能力,發展交通、物流、旅遊、工業、商務等各類行業應用,推動行業服務提檔和傳統產業升級,激發大數據領域的創新創業熱情,打造本地雲計算、大數據產業生態圈。
然而,由於有些地方政府對於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前期缺乏實際、深入和詳實的調研工作,並且對大數據及雲計算應用的特點、規律瞭解不夠,使得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初步顯現出應用需求未明,盲目確定建設規模政務大數據中心的服務器數量規模已成爲各地政府追逐和比拼的重要指標;
重建設輕運維,建設成效難以發揮;
企業介入過多,規劃設計不盡科學等三方面問題。
爲此,應加強對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管理。
不但要編制政務大數據中心投資建設指南,爲各地建設政務大數據中心提供建設規模測算、造價評估、體系架構、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參考與經驗借鑑,還要建立政務大數據中心項目立項審查工作機制,由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聯合加強項目管理,嚴格審查項目建設需求和規模,杜絕同類項目的重複投資建設,確保基礎設施類和基礎資源類項目統建共享。
同時加強對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按照“隨機、公開”的原則,隨機抽取論證專家評估的政務大數據中心項目投資模式、建設模式、運營模式、運維模式等,並將論證結果上網公開,長期接受社會監督和意見反饋。
應完善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的評估、考覈和審計機制。
除了建立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全生命週期評估機制,加強對項目建設需求、可行性研究、投資規模、實施方案、服務能力、運維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的全方位評估,還要建立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責任機制,明確項目建設、承建、運營和運維等各方責任,強化項目責任人的首要責任和終身責任機制。
此外要建立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考覈機制以及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項目審計、倒查和問責機制。
應推動政務大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和運營模式創新。
比如鼓勵系統集成商牽頭,聯合基礎硬件平臺建設商、網絡服務接入提供商、軟件信息服務運營商等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共同參與建設,構建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各方的任務分工和責任,構建共同運維服務保障機制,避免發生一旦出現技術問題就相互推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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