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頂
機房建置吊頂板表面應平整,不得起塵、變色和腐蝕;其邊緣應整齊、無翹曲,封邊處理後不得脫膠;填充頂棚的保溫、隔音材料應平整、乾燥,並做包縫處理。
按設計及安裝位置嚴格放線。吊頂及馬道應堅固、平直,並有可靠的防銹塗複。金屬連接件、鉚固件除鏽後,應塗兩遍防銹漆。
吊頂上的燈具、各種風口、火災探測器底座及滅火噴嘴等應定準位置,整齊劃一,並與龍骨和吊頂緊密配合安裝。從表面看應佈局合理、美觀、不顯淩亂。
吊頂內空調作為靜壓箱時,其內表面應按設計要求做防塵處理,不得起皮和龜裂。
固定式吊頂的頂板應與龍骨垂直安裝。雙層頂板的接縫不得落在同一根龍骨上。
用自攻螺釘固定吊頂板,不得損壞板面。當設計未作明確規定時應符合五類要求。
螺釘間距:沿板周邊間距150-200mm,中間間距為200-3000mm,均勻佈置。
螺釘距板邊10-15mm,釘眼、接縫和陰陽角處必須根據頂板材質用相應的資料嵌平、磨光。
保溫吊頂的檢修蓋板應用與保溫吊頂相同的資料製作。
活動式頂板的安裝必須牢固、下表面平整、接縫緊密平直、靠牆、柱處按實際尺寸裁板鑲補。根據頂板材質作相應的封邊處理。
安裝過程中隨時擦拭頂板表面,並及時清楚頂板內的餘料和雜物,做到上不留餘物,下不留汙跡。
2、隔斷牆
無框玻璃隔斷,應採用槽鋼、全鋼結構框架。牆面玻璃厚度不小於10mm,門玻璃厚度不小於12mm.表面不銹鋼厚度應保證壓延成型後平如鏡面,不不平的視覺效果。
石膏板、吸音板等隔斷牆的沿地、沿頂及沿牆龍骨建築圍護結構內表面之間應襯墊彈性密封材料後固定。當設計無明確規定時固定點間距不宜大於800mm.
豎龍骨準確定位並校正垂直後與沿地、沿頂龍骨可靠固定。
有耐火極限要求的隔斷牆豎龍骨的長度應比隔斷牆的實際高度短30mm,上、下分別形成15mm膨脹縫,其間用難燃彈性資料填實。全鋼防火大玻璃隔斷,鋼管架刷防火漆,玻璃厚度不小於12mm,無氣泡。
安裝隔斷牆板時,板邊與建築牆面間隙應用嵌縫資料可靠密封。
當設計無明確規定時,用自攻螺釘固定牆板宜符合:螺釘間距沿板周邊間距不大於200mm,板中部間距不大於300mm,均勻佈置,其他要求同2.
有耐火極限要求的隔斷牆板應與豎龍骨平等鋪設,不得與沿地、沿頂龍骨固定。
隔斷牆兩面牆板接縫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每面的雙層牆板接縫亦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
安裝在隔斷牆上的設備和電力裝置固定在龍骨上。牆板不得受力。
隔斷牆上需安裝門窗時,門框、窗框應固定在龍骨上,並按設計要求對其縫隙進行密封。
3、鋁合金門窗和隔斷
鋁合金門框、窗框、隔斷牆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平整,其間隙用非腐蝕性資料密封。當設計無明確規定時隔斷牆沿牆立柱固定點間距不宜大於800mm.
門扇、窗扇應平整、接縫嚴密、安裝牢固、開閉自如、推拉靈活。
施工過程中對鋁合金門窗及隔斷牆的裝潢面應採取保護措施。
安裝玻璃的槽口應清潔,下槽口應補墊軟性資料。玻璃與扣條之間按設計要求填塞彈性密封材料,應牢固嚴密。
4、活動地板
電腦房用活動地板應符合國標GB6650-86《計算機房用活動地板技術條件》。
活動地板的理想高度在18-24英寸(46-61cm)之間。
活動地板的鋪設應在機房內各類裝修施工及固定設施安裝完成並對地面清潔處理後進行。
建築地面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清潔、乾燥,活動地板空間作為靜壓箱時,四、壁及地面均就作防塵處理,不得起皮和龜裂。
現場切割的地板,周邊應光滑、無毛刺,並按原產品的科技要求作相應處理。
活動地板鋪設前應按標高及地板佈置嚴格放線將支撐部件調整至設計高度,平整、牢固。
活動地板鋪設過程中應隨時調整水准。遇到障礙或不規則地面,應按實際尺寸鑲補並附加支撐部件。
在活動地板上搬運、安裝設備時應對地板表面採取防護措施。鋪設完成後,做好防靜電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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